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带动下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把人类推进到信息社会(也称网络社会),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思想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革,开辟人类生活的“第四空间”——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的政治化和民主化,给现实政治和现实民主带来巨大影响:为民主政治发展提供新的环境、机遇和条件。政党制度作为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载体,它与政治化、民主化的网络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依赖不言而喻——网络民主影响政党制度的生存环境、政治生态、作用途径,政党制度适应、引导、规范网络民主的发展。本文重点考察网络民主的内涵与特点,分析网络民主在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中的双向价值,从而为利用网络民主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革新提供参考。
一、网络民主的内涵与特点
网络民主(Cyber Democracy)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新事物,具有自身的内涵和特点。
(一)网络民主的内涵
网络民主,顾名思义,是以网络(本研究中主要指国际互联网,英文Internet)为媒介的民主形式。国内外学者对网络民主的概念、内涵,都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吸收国内外成果基础上,本研究将网络民主的内涵界定为:政治主体以互联网新技术平台为支撑,在网络空间内进行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治理等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一种新型民主形式。这种新型民主形式与传统的现实民主形式不同,它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现有民主形式的推进,即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民主信息的公开化、共享性,诸如电子投票、电子选举、电子政务、网络监督都属此类;二是对现有民主形式的巩固和重塑,即强化直接民主,重塑传统民主形式,如代议制民主;三是催生新的民主形式,如发生在网络空间的民主协商、民主对话、在线交流、在线政治等。
(二)网络民主的特点
网络民主发端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网络民主活动及实践,伴随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互联网的崛起,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21世纪的中国影响巨大,学界和政界对网络民主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从已有对网络民主的研究,及近年来网络民主实践的现实分析,网络民主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实践主体:网络“电子人”的平等特征
在互联网这样一个跨越时空的电子公共空间内,“互联网的平等性使民众的民主权利更有保障,”网络空间主体——网民的自由言论权得到实践。网络空间的平等性并非是绝对的。与现实中的社团、政党组织、政治团体相比较,平等性是网络政治空间的典型特征,但这种特征不能绝对化。
2.实践途径:网络政治互动特征
网络民主特有的支撑平台——互联网,是决定网络民主具有政治互动性特征的基础。在任何主体——普通网民或政治家眼里,互联网某种意义上都是“互动”的代名词。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不打折扣的相信阿拉伯·希伊和曼纽尔·卡斯特在“从媒体政治到网络政治:因特网与政治进程”章节中所做的结论:“因特网的附加值在于它的互动性和自治通信的潜力”。
3.实践过程:民主新路的开放、直接、便捷、廉价以及全面特征
观察网络民主的实践过程,有几个相对具体的特征比较显而易见,即网络民主作为一条与传统代议制民主不同的民主新路的开放性、直接性、便捷性、廉价性以及全面性。这些特征改变了民主参与主体的互动结构和参与模式,逐步实现了人类从古希腊、罗马以来,一直追求的民主梦想。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可以说网络民主实现了民主政治从“黑箱模式”到“新群众路线”的重大转变。
4.实践效果:现实功能的双重特征
对民主政治而言,网络民主实践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向价值,也有负面作用。
网络民主的积极价值。网络民主“天然地符合民主精神”——“因特网像一张‘不放过任何东西’的庞大的蛛网,它所具有的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和处理能力,对打破政治生活领域内的信息垄断和由此衍生的集权控制,潜在地具有颠覆作用;它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天然地符合民主精神”。
网络民主的负面效应。一是它依然可能造成新型的不平等——数字鸿沟的存在。“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个人、家庭、企业和地区在接触信息通信技术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活动的机会的差距。”这种差距有可能使一部分政治主体不可抗拒地失去了网络空间政治参与的权利,造成了网络空间民主实践上对“天赋民权”的事实剥夺。二是网络空间远未达到理想的程度。“理想的公共领域绝非单一、普通的公共概念,而是能够开放给弱势者表达不同意见,容纳多样的意见表达,丰富公共论坛的多元性。在此公共领域意含传媒应提供开放的公共论坛,尊重弱势社群的发言空间,呈现多元化的报道,以彰显公共领域的精义及多元社会的理念”。从我国网络空间当前的发展态势分析,它显然无法为网络民主提供符合这一标准的理想空间,从而使网络民主的效应打了折扣。三是“群体极化”以及网络暴政依然存在及后果严重。“群体极化”和网络暴政都是网络空间不完善不理想的集中表现,会导致网络少数失去作为网络主体平等性的结果,从而使网络民主失去其本质中最基本的要素,凸显网络民主的消极效应。
二、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发展中的正向价值
美国学者罗伯特·达尔曾说民主化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主的不同要素获得发展,如代议、参与、协商、透明、责任和权利等不断获得发展。如果从这一对民主化的理解出发,网络民主恰恰是在这些不断获得发展的要素方面,实现了与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契合:网络民主以改变代议、参与、协商、透明、责任和权利的方式,实现了对我国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变革的影响。本部分从网络民主主体、网络媒体作用模式、网络社会发育三个主要角度,观察其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正向功能。
(一)关于网络民主主体
在我国,网民和电子政府二者是网络空间活动的主要力量。在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进程中,网民起着重要作用。在网民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个系统内,存在着网民依靠网络信息将自身的政治见解、政治利益、政治诉求向党的体制内输送的过程。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催生了我国网络空间主体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觉悟,提高了网络空间主体的政治理想,从而使我国网民政治参与热情迸发,民众以更为积极的方式参与到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进程。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网络空间的各种议论帖子,或是探讨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利弊,或是探讨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劣。网络民主的发展,使我国公民游行、示威、结社、集会等方式之外,找到了一种新的意见表达渠道,这对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过程中公民的深度参与,毫无疑问是非常有益的。
(二)关于网络社会发育
网络社会,作为一个与现实社会相对应的事物,延伸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范围和环境。我国网络社会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以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形式,迅速崛起并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结构中,它既体现“一个以网络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是具有高度活力的开放系统,能够创新而不致威胁其平衡”,同时又能兼容“全球性”和“地方性”共存特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一个侧面,网络社会在发育程度、规模、结构和动力等领域,都获得了快速发展。网络民主主体、网络空间都属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和发展“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环境”组成,网络民主主体和网络空间二者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间形成了一对矛盾,这对矛盾的双方在彼此的相互影响和塑造中实现着共同推进。
(三)关于网络媒体作用模式
在作用机制上,网络民主对我国多党合作与协商制度发展的影响,主要通过网络媒体的作用模式具体发挥出来。在网络媒体的作用机制中,最大的表现就在于它实现了党的建设决策模式上的变化:从“黑箱模式”(或“灰箱模式”)走向“新群众路线”。
网络民主的兴起使党的决策和革新局势发生巨大改变。党的活动充分走入公众视野,党的建设和变革越来越走向开放、动态的天空。吸收民智、倾听民意、发挥基层党员的主体作用,在网络空间变的快捷、高效起来,真正的实现了党的决策走向民间。同时,网络空间的监督和纠正机制,也使得党的发展能够更加科学,对防止出现历史性错误起到关键的制约作用。
网络民主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模式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它与现实社会的政党建设民主化结合在一起,改变着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从而共同实现了民主化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相互促进。
三、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发展中的负向价值
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的消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在上述网络民主主体——网民及网络空间问题上,都有所表现。比如,网民的数量和质量问题,网民的年龄和学历结构问题,网络空间的发育程度问题,等等,都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形成制约或束缚。在这些具体问题基础上,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发展变革的消极作用,还有着更为宏观的影响——民主全球化对我国政党制度革新的“倒逼”形势,以及数字鸿沟使网络民主在发挥对我国政党制度建设变革中作用时产生的重大缺陷。
(一)民主全球化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形成的“倒逼”形势
网络技术发展给民主政治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民主政治突破地区或“国界”束缚,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起来。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分享,多元的、多样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意识发生碰撞,带来的结果是双重的:一方面网络社会占据绝对优势的美国等西方大国的网络世界的文化霸权,一方面是文化、意识形态、民主观念在全球范围内的交叉与融合。这两个方面既冲突又并存。在虚拟社会结构里,政党的影响力,在我国集中体现在共产党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人民群众对多党合作的信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对党所制定的民主政治规则的支持态度。而人民群众对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信仰、对党制定的民主政治规则的支持态度,时刻处于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和游戏规则的比较、西方意识形态的包围、西方价值观念的渗透之中。
(二)网络民主实践路径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改变
网络技术出现,改变了以代议制为最大特色和本质属性的政党制度的运作和作用模式。代议制的功能和优势,受到一定取代和冲击。“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出现,又使得普通民众的利益表达机会开始增多,人民可以不必依赖于政党的中介而直接获得信息或进行利益表达,从而导致政党在联结政府与民众方面的中介功能,也开始逐渐被其他的组织和载体所替代”。信息不再仅仅局限于一定的相对狭小范围,利益表达也不再必须依赖层级制的固定组织系统传输,网络民主使公民与政党的关系发生重大改变。在不依赖政党体制和政党代表也能实现信息分享和诉求传递的情况下,民众的政治意愿存在减弱的可能。同时,公民也会相应调整个体与政党的关系,加入政党为政党工作,并从中获得信息、表达诉求的愿望可能减弱。相应地,政党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和角色会发生改变。
(三)数字鸿沟造成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建设进程中作用发挥的重大缺陷
学者们在谈及网络民主时,都必然会谈到一个问题:数字鸿沟。目前,数字鸿沟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韦恩·E·贝克和肯尼思·M·科尔曼那里,数字鸿沟与几个关键性变量密切相连:地域、就业情况、收入、教育、种族、年龄、性别、家庭结构等。经济状况往往会与政治状况存在某种内在联系。阿尔蒙德曾说:“在贫富之间存在巨大鸿沟的社会里,正规的利益表达渠道很可能是由富人掌握的,而穷人要么保持沉默,要么是时而采取暴力的或激进的手段来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呼声”。郭小安在分析数字鸿沟的基础上,对这一现象提出了担忧:“网络民主”还是“网络贵族民主”?他进一步得出结论:“如果网民现有的结构得不到优化,网络最终不过是新一轮的年轻知识精英的舞台,我们将很难听到社会上不同阶层的声音。”学界对数字鸿沟或网络主体结构的分析与考察,针对的是一个核心问题:网络声音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广泛性。这种真实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将影响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建设中的效度和网络社会与执政党和国家的关系,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社会公众与执政党和国家关系的走向。
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曾说:“从民主的立场来看,因特网是利大于弊”。桑斯坦这一观点基本能够概括我国当前社会各界对待网络民主的主流态度。网络民主与我国政党制度变革,它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影响,就在于网络民主的特点和功能与我国政党制度之间存在着契合。“网络只是嵌入在现行体制内的技术工具,并不必然带来民主参与和政治进步,网络民主也不会自动改善现行政治的困境,要有现实的政治参与制度衔接,要和现实政治生态良性互动,才能发挥它的功效。”对我国政党制度来说,网络民主亦是如此。网络民主对我国政党制度特有优势——协商民主而言,是一种虚拟空间的延伸和振兴,是一种深化和推动,这是探讨网络民主在我国的发展、网络民主在我国政党制度革新中价值及其应对的基本逻辑起点。
(作者及单位:刘树燕 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