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山东师大党字〔2014〕23号
(2014年7月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发挥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现就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高校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校统战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民主党派齐全,党外代表人士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提高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充分调动全校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聪明才智,为加快推进省部共建和名校工程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范围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充分调动统战人士的积极性,为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服务,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服务,为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
2.工作原则。坚持学校党委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为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坚持以人为本,照顾同盟者利益。
3.主要范围。学校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留学归国人员、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及在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学生等,重点是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党外人士,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等。
三、进一步明确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重点做好有较大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无党派知识分子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联系工作,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学校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履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紧密结合起来。
2.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成员的作用,把民主监督和管理纳入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联席会议和座谈会,向民主党派成员传达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和重要决策,就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有计划地发展新成员。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以专题调研、引资引智、社会服务、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
3.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培养、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机制,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定期开展党派新成员、党外骨干培训活动,积极为党外代表人士创造学习和实践锻炼的机会。积极创造条件向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社会安排和实职安排。
4.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研究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禁止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
5.开展好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和港澳台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侨务和留学归国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同归侨、侨眷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他们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热情关心港澳台学生、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引导他们深入了解祖国传统文化,增进民族感情和民族认同。加强同港澳台地区知识界和其他各界人士的联系,促进两岸三地文化交流。
6.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优势,结合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统战工作成效。利用校园媒体等多种宣传教育载体,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学校统战工作动态和统战范围内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扩大统战影响力。重视统战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和反馈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统战工作信息网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统战工作制度
1.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发挥自身作用和整体优势,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协商制度。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协商,把民主协商切实纳入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增强协商的实效性。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案办理、回复制度。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并在课题立项、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支持。
2.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与党外人士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坚持在重大节日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按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人士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健全党外人士教育培养制度。根据党外人士的特点、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岗位要求和培养方向的不同,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分级分类培训、推荐外出培训、旗帜性党外代表人士重点培训,以及组织开展好校内常规性培训等不同形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较为系统的培训机制。
4.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制度。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的各项政策,坚持把党外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储备、培养工作。
5.健全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制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展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和学习培训。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五、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
1.健全统战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坚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坚持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负其责、共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
2.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学校统战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明确统战委员主要职责。关心统战干部成长,重视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政策水平高和热爱统战工作的干部队伍,为做好学校统战工作提供保证。
3.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关注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状况,积极发挥在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此件发至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