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字〔2015〕31号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的通知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及《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分析了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科学回答了新形势下需要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怎样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原则和目标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要将学习贯彻会议和《条例》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条例》是我们党统一战线工作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治保障。要自觉用《条例》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坚定不移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作用,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针政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职责要求,努力增强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1.明确落实责任。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党委统战部门要担负起推动、协调、落实的重要责任,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遵守和贯彻落实好《条例》。
2.抓好学习培训。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充分发挥校内媒体作用,加大对《条例》精神的广泛宣传与全面解读,推动形成全校上下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条例》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帮助党员领导干部、统战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真正学懂弄通、指导实践。
3.严格贯彻执行。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拿出具体措施,确保《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创造性地落实好《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山东师大党字〔2014〕23号),进一步明确学校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范围,进一步明确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着力研究解决统战领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统战工作制度。
三、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期以来,学校统战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民主党派齐全,党外代表人士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提高加强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沟通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优势,充分调动全校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聪明才智,为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1.坚持把统战工作列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坚持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特殊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落实。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负其责、共同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2.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积极加强与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与发展,为他们教书育人、科研创新、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打造平台。要注重宣传党外代表人士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和突出成绩,并给予相应奖励。各单位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年终述职考核。
3.要重视做好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的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帮助归国人员尽快融入社会、融入集体,关注与支持他们的个人成长,发挥他们的特长,支持他们为学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重视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交流,并通过他们加强与国(境)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积极拓展学校发展空间与合作交流领域。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1月10日印发 |